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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障管理制度(模板17篇)

时间:| 作者:影墨

规章制度是一种对组织或社会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的制度安排。以上规章制度范文是在多个组织中经过实践和总结的,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可行性。

幼儿园安全保障管理制度措施 篇一

1. 保证园内房屋、场地、家具、玩具、游乐设施、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专人检修,避免摔伤、烫伤、走失、触电、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2. 园室内外场地、设施及用品等仍存在安全隐患,如水泥地面、墙角、金属管、螺钉、水龙头、桌凳、围栏等,易使幼儿撞伤、檫伤、摔伤,一方面园方要尽快完善,另一方面工作人员要做到随时随身细心看护。

3. 严禁私自带幼儿或让幼儿走出园外,到河边、马路、商店、高地等危险处玩耍。

4. 幼儿玩耍游乐设施时,必须要有老师的随身看护。

5. 使用电器设备、取暖、热水、热汤时,一律由老师经手,严防触电和烫伤。

6. 在使用完毕设施、用具用品后,老师必须放置到固定的安全处。

二、饮食卫生防疫安全

1.严防“三无”、过期、变质等有损幼儿身心健康的食品入园。

2.园内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并定期进行体检。

3.幼儿所用餐具、茶杯等必须经过消毒。

4.教室、宿舍等幼儿活动和生活场所要定期消毒。

5.厨房、餐厅要做好防鼠、防蝇、防毒措施。

6.关注天气变化,要做好幼儿的防寒、防暑。

7.要做好流行性疾病的防疫措施和上报。

8.园内要备有幼儿常用药品。按要求存放、保管、使用。

9.及时发现幼儿身体不适或生病情况,及时就医并通知家长。

10.工作人员要负责作好卫生清扫工作,保证园内的清洁、整洁。

三、其它安全工作

1.严格做好消防工作。园内要配备灭火器。工作人员要懂得使用。

2.做好防溺水、防雷电工作。

3.严禁让幼儿搭乘无牌、无证及不安全车辆。

4.建立和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严防幼儿错领、冒领和丢失。

5.严禁对幼儿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以免伤害幼儿的身心健康。

6.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园内。

四、作好安全教育工作。定期向家长及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检查园(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经常化,要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育活动中去。

五、建立和健全以“园长为组长,其他为成员”的安全工作小组。

六、建立和健全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和上报制度。

幼儿园安全保障管理制度措施 篇二

一、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保健医生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药物必须妥善保管,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药物一定要专箱专人负责。

三、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

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五、认真贯彻卫生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谁组织谁负责。

七、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并由门卫加强管理,禁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借宿。

八、稀粥、菜汤、开水等要放在安全的地方进行降温处理后方能给幼儿饮用。

九、幼儿厕所、洗手间地面保持清洁干燥,洗手水或洗涤水用前先放冷水,再放热水,防止出现烫伤。

十、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且要放在成人知道的地方。灭火器要定期检查、更换。

十一、静园后应有专人检查门窗、水管、电灯、录音机,拉电闸。要灭炉火、锁门,防止意外事故。

十二、取暖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操作人员及设备,取得有关部门考核和鉴

定,取暖前检查烟道,烟筒,炉子的安全,避免煤气中毒。炉子周围不可置放易燃物,下班要灭火。

十三、不准私自带幼儿去锅炉房,伙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十四、要建立健全。传达室门卫人员、带班教师要把好大门,工作时间不能脱岗或干其它事务。传达室内应设有电话、时钟,并有值班记录。

十五、外人不得随意来园,不得进班,有事可在传达室等候接待。

十六、电源插座应放在1、7米以上地方,电门开关最好是拉绳。门锁,插销应安装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十七、工作人员要保证幼儿的行为安全,出现情况应及时汇报,不得延误。

后勤保障管理制度 篇三

以保障幼儿和教职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目的。促进学我园后勤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更好地服务于幼儿及教职工生活,服务于教育教学,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后勤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分管安全工作的同志主抓安全工作,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整改,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幼儿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建立警园联防机制;幼儿园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要有计划性,有安全保障措施,要落实组织活动的领导或教师的安全责任;要对幼儿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和自护自救技能的`培养训练。幼儿园内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有防火防盗等方面的防护措施,节假日有专人看值班并形成制度。幼儿园要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合理设置必要的卫生设备,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监督、检查、考评机制,园内及周边时常保持干净整洁,地面无果皮、纸屑,墙壁无乱贴、乱画,门窗保持洁净,各种专用室布置整洁,教学图书、实验仪器、办公用品等陈列有序,无灰尘,室内外无蜘蛛网;绿化带无杂物、杂草,厕所及时冲洗,垃圾及时清运,消除卫生死角,杜绝脏、乱、差现象;经常进行健康教育、养成教育,培养全体师生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流行病、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幼儿园厨房以服务幼儿和教职工为宗旨,由幼儿园直接管理。食品和其它原材料有专人采购。粮食及食品原材料的采购要在持有卫生及质检合格证的经营单位购买。有原始入出登记帐册,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用原料和“三无”食品;厨房周边环境卫生好,食堂内部干净、整洁、无老鼠、苍蝇、蟑螂及其它有害昆虫。操作间与室外隔绝良好,无闲杂人员进出、无油垢、无污物。食品贮存分类、分架,熟食、生食分开,且标注有生、冷标志,隔墙离地存放,有防尘、防蝇、防鼠、防潮、防投毒设施;厨房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合格证,幼儿园饮用水要达到卫生安全标准,保证幼儿每天有开水喝,有热水用。严禁在幼儿园内任何地方投放毒鼠药物。

校舍及其它固定资产有管理与维护制度,有登记册和保管人或责任人签字,有学校资产档案,有维护经费年度预算、审批和结算清单。易耗物品管理有专室、专人、有出库、入库登记册。

幼儿园的安全保障管理制度内容 篇四

一、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

二、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三、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

四、认真贯彻卫生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五、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保健医生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药物必须妥善保管,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药物一定要专箱专人负责。

三、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后勤保障管理制度 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院后勤工作的'管理,落实服务于师生、教学的宗旨,特订制度如下:

1、后勤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各项制度,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2、按时参加学院各项集体活动和政治学习,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完成学院临时交给的工作任务。

3、合理理财,量入为出,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工作细致,踏实,及时、到位,为学院后勤工作出谋划策,搞好优质服务。

4、食堂工作人员要讲究卫生,严格执行卫生制度,努力做到室内“四无”,每天勤打扫、细擦洗,做到炊具洁净,定期高温消毒,妥善保管。

5、完善财物、采购、使用、保管、维修等各项规章制度,按原则办事。

幼儿园安全保障管理制度措施 篇六

1、教师要以幼儿为中心,关注幼儿在各项活动中的安全,幼儿园教职工要认真学习安全防火知识,学会消防栓、灭火筒的操作,学会保护孩子。

2、上班人员交接时一定要认真清点幼儿人数,户外活动外出返回均要认真清点人数,家长来接孩子一定按幼儿园的接送程序进行,面对面手递手交接。

3、课间时,幼儿教师要勤巡视,细心观察,防止幼儿发生意外。各活动室的门口、通道要保持畅通,孩子在室内时,不准上锁。发生火灾事故时,教师、保育员要沉着冷静,按照本园应急方案要求,迅速从安全通道疏散幼儿。

4、经常检查幼儿的口袋,不让幼儿玩带玻璃、硬币等呈尖角的危险物品,以防伤害到幼儿。

5、必须妥善保管药物,给幼儿喂药时要仔细核对,药物的保管和服用由医务人员负责。有毒物品要由专人管理,严禁在班上存放。

6、注意房屋、场地、教具、玩具、活动器械、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每周检查一次;大型体育器械、电器每月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避免触电、砸伤和摔伤等事故的发生。幼儿园的所有电器(电视机、录像机等)在用完后,马上拔下插头并放置在干燥地方,以保安全。下班前,要关好所有电器,切断电源。

7、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必须交医务人员处理,由医生诊断伤势并进行治疗。

8、各园每周要召开一次全员安全工作会,加强防护措施,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消除事故引患。

系统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 篇七

1、安全监测系统的使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标准)中的规定。

2、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小时运行。接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aq1029规定,稳定性不小于15天。

3、监测系统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周必须调试、校正一次。

4、每七天必须对监测系统断电功能进行一次测试,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

5、安全监控维护人员要经常对安全监控设备进行巡检、维修、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完好,可靠运行。

6、安全监控维护人员应做好安全监控设备台帐、故障登记、检修记录、巡检记录、调校测试记录。

7、所有安全监测系统设备入井前必须在地面经过48小时联机运转,调试、校正,各项指标符合规定后方可入井安装,严禁不合格的仪器下井使用。

8、安全监控值班人员要时刻注意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测点变化等信息情况。发现报警、断点、分站无答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值班矿长、安全监控维护人员汇报。

9、值班人员有权阻止任何人在主机上操作,并保持机房设备的整洁,卫生。

10、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业人员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1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对所有设备进行检查和交接,并履行备案手续。

12、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设置和属性,操作过程中禁止添加、拷贝、删除和卸载任何文件。

13、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实现双电源供电,并配备ups备用电源,ups电源能在5分钟内自动切换,保证系统正常供电。

二、人员定位系统安全运行保障措施

1, 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随时观察设备运行情况,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处理,在处理井下故障时应严格执行规程有关规定,并填写故障记录,故障设备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24小时内更换。

2, 根据矿井采掘变化,读卡器设立点的移动增减,设备线路延长或回收及相应调整,报请有关领导,由监控室维修人员组织实施安装。设备入井前必须经过检测、校验,确保设备完好,否则严禁设备入井。

3, 井下人员定位跟踪系统的所有设备,必须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并详细做好检查记录

4,矿井系统发生变化时及时绘制人员定位跟踪系统布置图,标明读卡器位置 。

5, 监控室计算机操作员应熟练掌握软件的操作方法,做到问题处理及时、问题及时上报。

6, 人员定位系统必须实现双电源供电,并配备ups备用电源,ups电源能在5分钟内自动切换,保证系统正常供电。

三、通讯系统安全运行保障措施

3, 出现通讯中断、信号故障时,调度室应立即分析、查找故障原因,确定故障范围。并立即组织人员解决处理。

4, 使用单位的井下电话机,必须按照使用要求进行使用及维护,不得更改。

5, 相关单位对管辖范围或工作场所内的通讯缆线设备设施负有监护责任。通讯缆线途经单位的管辖范围,由该单位负责对通讯缆线的管理,同时要严格对通讯缆线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丢失和损坏井下电话机和通讯分线盒、缆线。

6, 通讯维护人员应经常下井检查、监督通讯相关设备、缆线的使用情况。

7, 人员定位系统必须实现双电源供电,并配备ups备用电源,ups电源能在5分钟内自动切换,保证系统正常供电。

幼儿园安全保障管理制度措施10篇 篇八

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专人检修,避免摔伤、烫伤、走失、触电、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2、园室内外场地、设施及用品等仍存在安全隐患,如水泥地面、

墙角、金属管、螺钉、水龙头、桌凳、围栏等,易使幼儿撞伤、檫伤、摔伤,一方面园方要尽快完善,另一方面工作人员要做到随时随身细心看护。

3、严禁私自带幼儿或让幼儿走出园外,到河边、马路、商店、

高地等危险处玩耍。

防触电和烫伤。

6、在使用完毕设施、用具用品后,老师必须放置到固定的安全。

处。

二、饮食卫生防疫安全。

1、严防“三无”、过期、变质等有损幼儿身心健康的食品入园。

2、园内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并定期进行体检。

3、幼儿所用餐具、茶杯等必须经过消毒。

4、教室、宿舍等幼儿活动和生活场所要定期消毒。

5、厨房、餐厅要做好防鼠、防蝇、防毒措施。

6、关注天气变化,要做好幼儿的防寒、防暑。

7、要做好流行性疾病的防疫措施和上报。

8、园内要备有幼儿常用药品。按要求存放、保管、使用。

9、及时发现幼儿身体不适或生病情况,及时就医并通知家长。

10、工作人员要负责作好卫生清扫工作,保证园内的清洁、整洁。三、其它安全工作。

1、严格做好消防工作。园内要配备灭火器。工作人员要懂得使用。

2、做好防溺水、防雷电工作。

3、严禁让幼儿搭乘无牌、无证及不安全车辆。

4、建立和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严防幼儿错领、冒领和丢失。

5、严禁对幼儿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以免伤害幼儿的身心健康。

6、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园内。

四、作好安全教育工作。定期向家长及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检查园(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经常化,要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育活动中去。

五、建立和健全以“园长为组长,其他为成员”的安全工作小组。

六、建立和健全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和上报制度。

后勤保障管理制度 篇九

后勤处为使车辆管理科学化,合理有效的使用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特制订本制度。

1、办公室是后勤处车辆的统一管理部门,负责车辆调度、保险购买、安全行车管理、驾驶安全培训、车容车况检查、油料统计、新车购买、监督各室、中心对所属车辆的使用、车辆台账的检查及车辆费用审核等各项有关车辆管理的工作。

2、车辆的备用钥匙和相关证件由办公室物资管理员妥善保管,建立并完善其所属车辆台账的建立和编写。车辆台账包括车辆信息台账、用车使用台账、维修保养台账、油料使用台账。并建立电子文档,每月交主管领导核查。

1、本处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调度车辆。

2、本处车辆只能由办公室专职驾驶员和经后勤处考核并批准同意驾驶车辆的兼职员工驾驶,其他人员一律不得驾驶本处车辆。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公车私用。

3、遇职工突发疾病或受到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驾驶员可直接出车,事后补报办公室主任。

4、每天上班后,驾驶员要先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料是否充足,车况是否正常,随车证件及手续是否齐全等,保证出车安全、迅速。

6、本处各部门负责人用车,直接向办公室物资管理员领钥匙,安排司机,方可出车,随行司机认真填好《车辆行驶记录表》。《车辆行驶记录表》随车存放,一车一份,不得丢失,每月将《车辆行驶记录表》交由办公室物资管理员记录存档。办公室主任每半月抽查一次。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为登记者应呈报领导提出批评,对不听劝阻屡犯者应给以处分。

对于部门大型活动用车需提前申请。填好用车申请单,经处领导批示后,由办公室安排,方可出车。

7、全处车辆统一定点加油。

9、鉴于后勤处维修车辆车况都较差的实际,一般仅限于离石城区周边范围内行驶,禁止跑长途、上高速。特殊情况下破例,需经分管处领导批准。

1、驾驶员擅自驾车外出肇事的,由本人承担责任;造成车辆损坏及其他经济损失的.,由本人负责赔偿。

2、驾驶员无出差任务时,应在办公室值班,不得擅自离岗;请假时,须将车辆钥匙交办公室。

3、驾驶员严禁在中午及出差期间饮酒,晚上饮酒,须向办公室负责人报告。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车辆调度安排的,应给予处罚。屡教不改者,辞退。

5、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交通法规行车。

6、恶劣天气,注意安全,慢速行驶。

1、车辆任何交通违章及罚款均由驾驶员自行解决处理,且不得耽搁车辆的正常运行。

2、车辆遇不可抗拒之事故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保护现场,并立即与物资管理员(物资管理员需要在第一时间了解事故全过程和责任,便于做出对该起事故的判断和联系保险公司)和本部门负责人取得联系,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其次与附近交警部门联系,等候交通部门处置。根据交通部门处理意见,由办公室联系保险公司进行赔款处理。

3、因事故造成车辆及连带损失中,保险公司拒赔部分,据交警部门裁定责任,学校、驾驶人各自承担相应部分。

4、车辆出现故障后,驾驶员应及时报告办公室,并据安排到修理厂将车辆尽早修好。(按照交通法规和本办法行车的属集体承担违规行车,责任由驾驶员承担)小额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大额修理费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定损单向学校借款支付。

安全管理制度 篇十

主扇风机房、主泵房、净化站、物资库、剧毒物品库、化验室、档案室、资料室等和其他要害特殊部门均属于特殊岗位。

二、特殊岗位录用的员工,必须具备一定的文化程度和个人素质,录用前必须认真接受审查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录用。

三、特殊岗位的员工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对特殊岗位及其周边要经常进行巡回检查。

四、严格执行出入制度,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准入内,凡参观、视察、培训、实习及工作需要必须进入特殊岗位的人员,应由公司办公室批准,并有专人带领,在指定的范围内从事工作和活动,同时做好出入登记手续。

五、未经公司同意不准对特殊岗位的建筑物、设备及有关资料进行摄像、拍照、抄录和测绘。

六、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要设专人保管,建立健全收发帐目,完备收发手续。防火、防爆措施应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七、特殊岗位的员工,要时刻注意警惕,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应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报告。

八、特殊岗位的设备需要检修时,应对参加检修的员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说明,并对人员、检修项目、时间等作出详细记录。

九、、特殊岗位的员工,要认真执行保卫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篇十一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船舶港内安全作业的监督管理,强化海事监管效能,提高海事执法服务水平,促进港航经济的发展,保障国家人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对外国籍船舶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立法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船舶港内安全作业”系指船舶在港内的以下作业:

(一)船舶拆修锅炉、主机、锚机、舵机、电台;

(二)船舶试航、试车;

(三)船舶放艇(筏)进行救生演习;

(四)船舶烧焊或明火作业;

(五)船舶悬挂彩灯;

(六)船舶校正磁罗经;

(七)船舶在港内进行可能影响船舶和港口安全的其它作业。

第三条船舶港内安全作业应提前24小时向海事管理机构书面报备。拆修作业或明火作业等在特殊情况下不能满足提前24小时报备要求的,船舶应不晚于作业前2小时向海事管理机构书面报备。作业完成后应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第四条船舶在港内进行安全作业,需在作业活动开始前由船长或通过其代理人向所在港区的海事管理机构提交船舶港内安全作业书面报备材料。

报备内容应包括:船名、船舶经营人、停泊位置、船舶载货状况、作业种类、作业时间、安全防范措施、船长安全声明、作业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备人联系方式。

船舶从事拆修锅炉、主机、锚机、舵机、电台,还应提供作业项目及部位,应急备车时间。

船舶从事试航、试车,还应提供试航证书及船舶航行的区域说明。

船舶从事烧焊或明火作业,还应提供动火部位及项目,消防车(船)监护情况(适用时),可燃气体清除证书,安全员及作业人员姓名。

船舶从事悬挂彩灯作业,还应提供彩灯悬挂示意图。

船舶从事校正磁罗经作业,还应提供罗经校正人员的资质证明及船舶航行的区域说明。

第五条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港内安全作业提交的报备材料应及时登记,并按本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审查。

如海事管理机构对报备材料有异议,应立即在作业前向船舶提出整改要求。船舶整改完毕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六条船舶在所报备的作业开始前未收到海事管理机构不同意见或提出整改要求的,即可按原报备计划实施作业。期间所报备的作业内容如有变动应重新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备。

第七条船舶所报备的港内安全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除有关安全隐患,并通过vhf或其它通讯设备报告海事管理机构。

第八条在大风、大浪等恶劣天气或其它可能影响港内安全作业的情况下,船舶不得进行或及时停止有关港内安全作业,并于重新作业前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第九条船舶在进行港内安全作业期间,应按有关规定显示号灯或号型,并保持vhf守听。

第十条船舶试航、试车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船舶试航应尽可能选择在白天能见度、海况良好的情况下进行。

(二)船舶试航应避开航道、狭水道、通航密集区等重要通航水域及水产养殖、重点捕捞区。

(三)船舶试车时,应注意船尾部的周围环境,冬季应注意海冰的影响,应不危及其它船舶和港口设施的安全。

(四)船舶在试航、试车时应配备足够的合格船员。

第十一条船舶放艇(筏)进行救生演习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不得随意施放救生或求生信号。

(二)船舶不得将救生艇用于交通及其它目的。

第十二条船舶进行烧焊或明火作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承接作业的单位必须具备船舶修理从业资格。

(二)从事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明。

(三)船舶进行烧焊或明火作业的条件应符合国家标准gb/t1336—92第三条的有关要求。

(四)明火作业场所需要进行测爆检查的,必须清除舱内油、气,取得船舶可燃气体清除证明,并在报备时向海事管理机构出示。液化气船、散装液态化学品船和油船明火作业,还应遵守其它有关的特别规定。

(五)测瀑合格的舱室或处所,明火作业必须在4小时内开工,否则应重新测爆认可。作业前和作业中,必要时,应有专人对施工区域及受影响处所随时复测可燃气体浓度。

第十三条船舶悬挂彩灯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做好有效遮蔽,不得影响船舶自身应悬挂号灯的发光效能。

(二)船舶悬挂彩灯不得与附近的助导航设施的发光效能相同或相近,以免影响其它船舶的航行安全。

第十四条船舶校正磁罗经时应注意:

(一)不得在锚地、通航密集区、水产养殖区、重点捕捞区进行。

(二)对中国籍船舶的磁罗经校正,应由符合海事管理机构要求的人员进行。

第十五条海事管理机构应建立备案审查制度,对报备的船舶港内安全作业,加强船舶作业期间的现场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在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作业船舶不符合管理规定要求的,应及时责令船方纠正;对拒绝纠正或未达到规定要求严重影响安全的,现场监督执法人员应责令船舶立即停止作业。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船舶不按规定报备港内安全作业、作业中不遵守有关规定、不按要求进行纠正或不按要求停止作业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中国海事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管理制度 篇十二

为防止学校财产流失、被盗现象发生,确保校产安全,特订立以下校产安全管理制度:

一、高度重视校产安全工作,各部门根据实际制定防盗制度,建立防盗责任制,要责任到人、分工明确。

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有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并办好交接班手续,责任到人。加强门岗值班工作,加强夜间巡逻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及时排查不安全因素。出问题要严格追查值班人员责任。

三、建立健全校产登记清册,做到财产管理有专人负责,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带班领导应在每天下班前巡视电脑室、多媒体教室、仪器室等重点处室的门窗是否关好,每周一早上应对学校电脑室、多媒体教室、仪器室等重点处室的设备情况进行清查,确保重点部位、贵重财产的安全。

四、防盗配套设施应配置到位(如铁门、防盗网、报警器等),不到位的要立即整改。学校要与综治副校长,村镇治保主任、联防队建立汇报联系制度,形成齐抓共管,抓好周边治安整治,深入开展“平安校园”的建设。

五、要加强防范,做好整改,彻底消除不安全隐患,让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保证校产万无一失。同时要求保障信息畅通,学校发生被盗事件后应及时报告。

安全管理制度 篇十三

1.1本则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

2.1《电业生产安全规程》(dl408—91)。

3.1本公司外包的电力建设工程由本公司生技股(负责外包的选择与评价等)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进行归口监督管理。

3.2外包方,工程施工单位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进行具体实施和管理。

4.1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

4.2审查投标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资质及企业以往的工程业绩,确保施工企业的能力符合工程建设的要求。

4.3在招标文件中必须提出明确的安全技术要求,并监督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4.4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4.5当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严重失控,施工安全没有保证时,有权责令其停产整顿,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4.6工程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签订和执行安全合同。

4.7在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逐级审核,审定后组织实施,资料必须报建设单位审核备查。

4.8对本企业使用的临时工和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施工的资质审查,并对其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指导。

4.9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

4.9.1工程项目经理应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安全施工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认真执行安全施工规则制度,不违章指挥;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

4.9.2工长,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施工负直接责任。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构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不违章指挥;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4.9.3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施工规则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开好施工前安全会;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工长报告。

4.9.4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架线,立塔,爆破,吊装,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征得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审核同意方可实施。

4.9.5在有危险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烧伤等及有可能引起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时,发包方应事先要求制定安全措施。

4.9.6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班组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4.9.7施工现场,木工间和储备易燃易爆器材库。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备足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

4.10施工现场安全纪律

4.10.1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人员应带头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纪律,其他人员无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10.2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人员有督促和检查现场安全纪律的职责。

4.10.3施工单位职工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10.4各单位人员要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施工必须系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扔物料,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4.10.5各单位人员在施工现场要注意安全,严格执行装设遮拦和悬挂标示牌的规定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子和随吊盘上下。

4.11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4.11.1建设单位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对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及组织各施工单位进行互查,通过召开现场会,评比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来促进安全文明施工。

4.11.2施工单位除应经常进行安全施工检查外,还要组织定期检查。检查要发动群众,要有领导干部,技术干部和工人参加,边检查,边整改。

4.11.3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销项制度。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4.12施工现场发生事故调查和处理

4.12.1施工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必须遵照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办理。事故报告要及时,不准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其中,施工单位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通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通报总包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4.12.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各单位领导人应该立即组织调查,认真从生产,技术,设备和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要查清原因,查明责任,提出防范措施,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

生产保障管理制度 篇十四

为了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度,确保在安全生产上科学、合理、有效投入,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杜绝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及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加油站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安全生产保障金管理制度。

加油站涉及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从站长、各部门负责人、各班组长以及各岗位工作人员按照季度缴纳安全生产保障金,由财务编制安全保障金缴纳统计表,统一管理。

职务。

缴纳保障金金额。

站长。

200/季度。

部门负责人。

150/季度。

班组长。

100/季度。

具体岗位职工。

100/季度。

安全生产保障金管理制度宗旨在通过要求交纳一定费用保障金,督促、调动各岗位工作人员更好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每年年底,在安全生产考核工作中,称职的职工都可领取双倍安全生产保障金。被评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工作人员,在当年缴纳的保障金额的基础上,可获得三倍奖金。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的职工,扣除年度缴纳的全额保障金,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员工将按照加油站安全事故处理办法予以处罚。

安全管理制度 篇十五

第一、建设单位及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事,严格执行建筑装饰装修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二、原有房屋装饰装修需要拆改结构时,装饰装修设计必须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的安全。对严重损坏和有险情的房屋,应当先修缮加固,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整栋危险房屋不得装饰装修。

第三、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建筑装饰装修防火规范。完成装饰装修施工图纸设计后,建设单位必须持《施工许可证》和施工设计图纸,报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核准。

第四、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保护人们的正常生活、工作和人身安全。

第五、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承接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任务。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图纸。

第六、实行初装饰的住宅工程,要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验收评定。

第七、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进行质量和安全监督。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必须经质量监督机构认证合格,否则不予验收。

第八、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生重大事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质量和安全是建筑装修中最重要的部分,所以一定要非常的重视。建筑施工单位在设计建筑装修时一定要考虑这些问题,相关的部门也应该尽到相应的监管责任,共同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共安全。

生产保障管理制度 篇十六

一、保障项目安全生产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原有制度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二、国家有关规定,项目部建立稳定的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生产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奖励,推广应用先进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均有可靠的资金来源。

三、项目部应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在编制工程概算时,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四、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保障资金来源于公司的前期资金投入,整个项目的安全投入比率以不低于本项目合同金额的1%,安全投入应能充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每次公司的投入资金到帐后,按比例预留一定的安全保障资金,以备安全设备、仪器等日常维修、安全教育培训及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费用,以及有关安全先进技术的研究和推广费用和安全奖励资金的开支。

五、安全保障资金的使用范围。

安全保障金的使用范围包括: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支出。

1.口(护筒口、泥浆池口等)、边(基坑边、高空作业面边等)防护、防滑设施的费用;

2.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安全网、棚等费用;

3.安全警示、警告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栏等购买、制作、安装及维护的费用;

4.其他安全防护设施的费用。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1.各种消防设备及器材,救生衣、圈,急救药箱及器材费用。

2.安全帽、保险带、手套、雨鞋、口罩等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费用;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1.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评估费用;

2.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费用。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等支出。

1.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辨识、评估、监管费用;

2.爆破物、放射性物品的储存、使用、防护费用;

3.对有重大危险因素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咨询的费用。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1.“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复训费用;

2.内部组织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教育费用;

3.组织应急预案演练费用。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相关活动费用;

2.举办安全生产为主题的知识竞赛、技能比赛活动费用;

3.安全经验交流、现场观摩费用;

4.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费用;

5.各种安全生产活动和“诚信杯”活动的宣传费用;

6.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认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费用。

(七)人工费:

1.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维护,垃圾的清运等的人工费用;

2.意外伤害保险、安全监督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安全劳保用品开支费用在工程成本费用中列支,安全教育培训费用在管理费中列支,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所用费用在工程直接费中列支。

七、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年度资金计划中对安全保障金单列,所列安全保障金额度计划报项目领导小组审批。

八、项目部财务部负责安全保障金的落实工作,项目部银行存款除能保证日常开支外,应有足够的.安全保障资金。

术措施用品由相关工程人员按要求领用。

十、安全教育培训费用的使用由项目部安全部根据项目安全培训计划,先编制预算,报项目部领导批准后方可在公司财务核算部申报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十一、项目部如有意外事故发生,事发时由项目部在安全保障资金中临时支用,事后应将事故专项报安全部,所有事故处理费用由公司安全部进行审核报项目分管领导批准后在项目安全保障资金中列支。同时由项目部安全部对相关责任进行处罚,罚款交事故单位或项目冲抵事故费用。

十二、项目部要严格按本制度落实到位安全保障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为项目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十三、安全资金保障制度由项目部安全部、财务部负责解释。

安全管理制度 篇十七

一、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包括组长和组员,明确防雷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具体的联络办事人员。

二、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理灾情。

三、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四、有专人负责关注气象部门发出的雷暴预报,并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五、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各单位应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应及时告知所在市(区)的防雷检测所,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在检测报告、合格证失效前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防雷检测所提出检测申请,积极配合做好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工作。

六、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必须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建,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经过防雷验收合格。

七、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员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八、对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雷击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